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至2026年三学年教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GZSW24156FG2167)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4156FG21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至2026年三学年教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修改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的“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的“附表三: 详细评审表”的“用户需求响应情况(13.0分)”的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除带“★”条款、“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外)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或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3分;(2)▲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一般条款每负偏一项扣1分,累计扣分≥10分的,属于对用户需求有较大偏差,统一得基本分3分。注:对于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条款: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的,以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为准,如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有漏项的,视为负偏离并扣除对应条款分数。”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除带“★”条款、“付款方式”、“验收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数量”外)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或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3分;(2)▲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一般条款每负偏一项扣1分,累计扣分≥10分的,属于对用户需求有较大偏差,统一得基本分3分。注:对于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条款: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的,以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为准,如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有漏项的,视为负偏离并扣除对应条款分数。”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的“附表三: 详细评审表”的“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数量(10.0分)”的评审标准“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足够数量的团队成员以满足项目的有效开展:服务团队人员≥70人,得10分;服务团队人员≥50人,<70人:得8分 服务团队人员≥40人,<50人:得6分 服务团队人员≥30人,<40人:得4分 服务团队人员<30人:得0分 注:需提供人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能投入足够的人员(不少于30人)到达现场提供教材销售服务,确保学校教学顺利开展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人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的“附表三: 详细评审表”的“物流配送(5.0分)”的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物流车辆,且自有车辆≥5台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自有物流车辆3-4台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自有物流车辆1-2台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并加盖公章,车辆的所属人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相应项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具有物流车辆,且车辆≥5台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物流车辆3-4台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物流车辆1-2台的得1分;注: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并加盖公章,车辆的所属人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可提供租赁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如车辆租赁期不能覆盖合同期的,投标人还应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租赁到期后将继续租赁(或购买)不低于投标时服务能力的服务车辆);否则相应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020-85684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