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2024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46FG4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2024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包1、2、3、4评分内容更正及开标时间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9 09:30:00,更正为:2024-06-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9 09:30:00,更正为:2024-06-03 09:30:00。
1. 原招标文件第11页采购包1(2024年信息化项目测评服务)“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
“2.人员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五年以上信息系统监理工作经验。项目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3)驻场监理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有信息化项目监理经验。其中,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相关的证书(如CISP证书、网络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或软件设计师或软件工程造价师等资质。项目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驻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现更正为:
“2.人员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五年以上信息系统监理工作经验。项目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3)驻场监理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经验。其中,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相关的证书(如CISP证书、网络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或软件设计师或软件工程造价师等资质。项目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驻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2. 原招标文件第46-47页采购包1(2024年信息化项目测评服务)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驻场监理人员(不包含在总监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监理软件情况”评分项:
评审标准 | |
驻场监理人员(不包含在总监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7.0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驻场监理人员的资质情况:(1)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相关的证书(如CISP证书、网络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或软件设计师证书或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并加盖公章为准。 |
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监理软件情况 (12.0分) | 投标人使用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监理软件情况,包括①监理服务平台、②监理智能问答系统、③监理合同管理系统、④咨询监理业务知识库、⑤信息工程监理数据加密管理系统、⑥信息系统监理报告自动生成系统。每具有以上一类监理软件得2分,满分12分。注:需提供计算机软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 |
现更正为:
评审标准 | |
驻场监理人员(不包含在总监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7.0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驻场监理人员的资质情况:(1)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每人得0.5分,最高得2.5分;(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网络安全相关的证书(如CISP证书、网络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或软件设计师证书或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3)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每人得0.5分,3年以下不得分,最高得2.5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年限以获得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时间开始计算)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并加盖公章为准。 |
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监理软件情况 (12.0分) | 投标人使用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监理软件情况,包括①监理服务平台、②监理智能问答系统、③监理合同管理系统、④咨询监理业务知识库、⑤信息工程监理数据加密管理系统、⑥信息系统监理报告自动生成系统。每具有以上一类监理软件得2分,满分12分。 注: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复印件;投标人租用或购买的提供租用或购买合同(协议)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租方(出售方)),不提供不得分。 |
3. 原招标文件第48-49页采购包2(2024年信息化项目测评服务)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资质情况”评分项: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6.0分)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认证范围涵盖软件测试服务,否则不得分); 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认证范围涵盖软件测试服务,否则不得分); 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资质情况 (6.0分) | 拟投入项目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具有软件测评师证书或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或ISTQB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如同一人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者,均可得分。该项满分6分。提供投入项目的其他成员的上述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0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认证范围涵盖软件测试服务,否则不得分)。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资质情况 (10.0分) | 拟投入项目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具有软件测评师证书或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或ISTQB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有信息化项目测评经验3年及以上,每人得1分,3年以下不得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须明确参与信息化项目测评工作年限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 注:如同一人满足多项条件者,均可得分。该项满分10分。提供投入项目的其他成员的上述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原招标文件第50-51页采购包3(2025年辖区法院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同类项目业绩”评分项: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8.0分) |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5.具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 | 2.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经验,提供参与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并体现项目团队人员(合同未体现项目团队人员的,需提供客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
同类项目业绩 (6.0分) | 响应投标人提供自 2020年 0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的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以上合同属于同一服务方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0分)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 | 2.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三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经验,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须明确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工作年限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 |
同类项目业绩 (12.0分) | 投标人提供自 2020年 0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服务的项目。每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以上合同属于同一服务方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原招标文件第52-53页采购包2(2025年信息化项目立项设计咨询服务)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支撑咨询服务的各类软件情况”“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咨询总监)”评分项: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6.0分) | 1. 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咨询类)和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咨询类),得3分; 2. 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咨询类),得3分; 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支撑咨询服务的各类软件情况 (6.0分) | 投标人每具有以下自主开发的支撑咨询服务的各类软件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信息技术咨询管理类; 2)全过程咨询分析处理类; 3)设计方案评价审核类。 每提供以上一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咨询总监) (10.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服务团队其他成员情况(不包含咨询总监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电子或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每人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
现更正为: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0分) | 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咨询类),得2分。注:(1)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2)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以上认证的可得对应分值。 |
支撑咨询服务的各类软件情况 (6.0分) | 投标人具有支撑咨询服务的各类软件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信息技术咨询管理类; 2)全过程咨询分析处理类; 3)设计方案评价审核类。 每提供以上一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复印件;投标人租用或购买的提供租用或购买合同(协议)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租方(出售方))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咨询总监) (14.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服务团队其他成员情况(不包含咨询总监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电子或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每人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4)具有三年及以上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经验,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须明确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年限并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1)-(3)项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22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