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监狱污泥处理服务采购项目(GZSW24201FJ2124)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4201FJ2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监狱污泥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价文件
更正原因: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一):
原竞价文件的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四、服务要求★8、供应商需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转移污泥的,在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移,并向污泥移出地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
“四、服务要求★8、如需转移污泥出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贮存、填埋、焚烧、资源化利用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并按规定报告污泥移出地的污泥主管部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内容(二):
原竞价文件的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八、服务要求8、乙方需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转移污泥的,在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移,并向污泥移出地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更正为:
“八、服务要求8、如需转移污泥出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贮存、填埋、焚烧、资源化利用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并按规定报告污泥移出地的污泥主管部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内容(三):
原竞价文件的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3.2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②供应商需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转移污泥的,在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移,并向污泥移出地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
“3.2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②如需转移污泥出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贮存、填埋、焚烧、资源化利用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并按规定报告污泥移出地的污泥主管部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竞价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监狱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41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