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遴选天河院区、岭南医院安防类二十万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10

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遴选天河院区、岭南医院安防类二十万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5楼(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获取响应文件,并于2026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6010008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遴选天河院区、岭南医院安防类二十万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2年。

采购标的:

序号

品目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1

安防零星工程服务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遴选天河院区、岭南医院安防类二十万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

1

180万元/2年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响应文件招标项目内容。

其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经采购人确认的结算金额累计不超过180万元(含180万元)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为2年有效期,两者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供应商在《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2. 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报的全部工程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登陆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常用文件”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3592216 李小姐。

    方式3:网上报名,供应商打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在线报名”,如已注册具有系统账号的供应商,登录系统找到本项目信息,点击“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资料及标书款转账截图;如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须按照系统流程完成注册(须人工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

    售价:¥310.00元,售后不退。

    注:节假日期间,建议大家优先使用“方式2”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9:30(北京时间)

    2、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4、请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携带身份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020-85253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电子邮箱:gzswbc0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姐

    电话:020-83592216-807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0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7 17:3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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