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岗位社会化服务项目院内磋商延长二次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岗位社会化服务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岗位社会化服务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岗位社会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2024100141
3.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项目预算66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已落实。
4.采购内容、预算及包组划分等: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人数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交货(实施)地点 | 服务期限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总务科社会化岗位(含供氧工、水电工、高压电工、锅炉工、下水道工) | 10人 | 66万元 | 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远洋病区、天娱病区、黄村实验室、棠下实验室、其他物业等 |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 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9月30日。
(4)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天河院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600 号)、远洋病区(广州市龙口东路6号)、、天娱病区(广州市天河路623号)、黄村实验室(广州市大灵山路 61 号奥体实验室)及棠下实验室(广州市天河区东岳财富广场 C 座 5 楼棠下实 验室)等。)
4.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采购中心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
5.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6. 供应商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11 日至2024年11月15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9号楼5楼504室招标采购中心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 11月11日至2024年 11月15 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文件费售价(元):200 ,于报名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凭证截图发到采购人邮箱(zssyzchw@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标书款;
4.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21日08: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908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整理成册,提交的所有复印件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卢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3485
邮编:5106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务科岗位社会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