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网三级等保整改项目(GZSW24146FC3251)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网三级等保整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4146FC3251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网三级等保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 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 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登陆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常用文件”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3592216 李小姐。
方式3:网上报名,供应商打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在线报名”,如已注册系统账号的供应商,登录系统找到本项目信息,点击“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表格下载方式见“方式2”)、报名资料及标书款转账截图;如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须按照系统流程完成注册(须人工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
注:节假日期间,建议大家优先使用“方式2”报名。
售价:¥3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带齐身份证明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zswbc.com)。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文华路96号
联系方式:0750-887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电子邮箱:gzswbc0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3592216-819
4.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电话:020-83596396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