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大都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华县大都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8 月 5 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MZ24FG07003
项目名称:五华县大都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33,210.00元
采购数量:共6批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类别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蔬菜 | 1批 | 425680.00 |
2 | 大米 | 1批 | 235260.00 |
3 | 食用油(非转基因) | 1批 | 282090.00 |
4 | 生鲜肉(猪、牛、麻鸡、鸭等鲜肉) | 1批 | 946380.00 |
5 | 冻品及肉制品 | 1批 | 491600.00 |
6 | 调味品、副食品(含米粉、面干) | 1批 | 252200.0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见用户需求书”。
1.本项目不分包组。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至2024年 7 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投标人代表需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盖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5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5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zswbc.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大都中学
地址:五华县安流镇大都
联系方式:135609936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
联系方式:0753-2199199
电子邮箱:mzsw_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3-2199199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 年7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