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文昌小学上九校区加装电梯(GZSW24156GC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蒋光鼐纪念小学文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文昌小学上九校区加装电梯(采购项目编号:GZSW24156GC2211)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文昌小学上九校区加装电梯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上九路33号。
3.建设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图纸
4.工程预算:人民币760,691.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513.35元,暂列金额18,964.79元)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项目类型: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报的全部工程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二级建造师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装修工程”类的供应商,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需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查询截图证明,查询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前来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文件人民币510元/套(售后不退)
5、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2、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4、请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携带身份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蒋光鼐纪念小学文昌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洪恩里1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92216
E-mail:gzswbc08@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电话:020-83596396
六、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邹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83592216-807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