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教师公寓南侧停车遮阳棚修建项目(GZSW23156GC3086)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8-08

项目概况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教师公寓南侧停车遮阳棚修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56GC3086)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教师公寓南侧停车遮阳棚修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

3、建设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图纸

4、工程预算:人民币476,168.8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753.92元。)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项目类型: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报的全部工程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上述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platform)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登陆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3592216 李小姐。

售价:¥5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请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携带身份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zswbc.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3592216-828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