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标段一至标段八、会城监狱安防工程 验收及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智能安防管理平台)验收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标段一至标段八、会城监狱安防工程验收及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智能安防管理平台)验收测评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标段一至标段八、会城监狱安防工程验收及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智能安防管理平台)验收测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 |
标段一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基础设施部分标段一至标段八、会城监狱安防工程验收及信息安全测评服务 |
标段二 |
2.1.2工程建设地点:
标段号 | 工程建设地点 |
标段一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及省属24个监狱单位 |
标段二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及省属25个监狱单位 |
标段号 | 工程建设规模 |
标段一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属24个监狱单位的网络系统、机房、指挥中心、分控室、狱政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视频监控、对接报警、应急报警、门禁、广播等安防子系统,施工建设合同总金额约3.21亿元。 |
标段二 | 广东省监狱管理和25所省属监狱单位智能安防管理平台的安防联动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指挥中心深化等3部分的内容;涉及到1个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平台和25所直属监狱单位二级平台,平台对接视频监控、紧急报警、周界报警,高压电网,监听对讲、公共广播等安防子系统,施工建设合同总金额约4961万元。 |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服务期限 |
标段一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基础设施部分八个标段、会城监狱安防监控工程开展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信息安全测评(仅基础设施部分八个标段,以等保2级标准进行测评)以及验收测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2,913,100.00元 | 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为止,并应满足以下工期要求:自接到建设单位(监狱单位)的通知后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测评工作,15天内完成第三方信息安全测评以及验收测评工作。若项目测试未通过,则自整改完成建设单位(监狱单位)通知中标人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复检,回归测试合格后10天内,提交测评报告。 |
标段二 |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对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智能安防管理平台)验收测评工作,出具验收测评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248,000.00元 | 1.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出测评方案及实施计划交招标人审核,经同意后90天内完成第三方验收测评工作; 2.回归测试合格后10天内,提交验收测评报告。 |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要求,除已明示仅适用于某1标段的外,其余内容均适用于本项目下所有标段。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以参加任意1个标段或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时须对应所投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及须编制并提供对应标段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时,可只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和相同的项目组织架构参加投标。2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评标时按照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照上述评审顺序原则,若投标人在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投标资格,不再参与其余标段的评审。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情况,成功招标标段的中标人将不能参与失败标段的重新招标。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材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08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10时00分;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09时 45分至2023年08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电话: 020-83864268、3278031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招标人: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 刘科 联系电话:020-83864268、3278031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邮编: 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5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邮 编:51004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监管电话: 020-83864268、32780312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东省监狱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