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乡镇专职队消防车采购项目(GZSW23143HG1016)招标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6-02

 

  项目概况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乡镇专职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43HG1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乡镇专职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486.118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 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同类型车(包1-2为水罐消防车,包3-4为泡沫消防车)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即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包1-2中的一个包组及包3-4中的一个包组。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随车器材除外)。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组2、包组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包组1、包组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期间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报名。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方式2:网上购买,供应商登陆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020-83592216 李小姐。售价:¥3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方助理

电话:020-83592216-839                               电话:020-87119259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传真:020-87119259

邮编:510030                                      联系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483号

邮箱:gzswbc08@163.com                               邮编:510640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